信工字〔2012〕02号
信息工程学院2012届(首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试行)
依据上海市教委和上海海事大学有关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结合信息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拟决定在2012年应届毕业生中开展信息工程学院首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评选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目的
树立学生典范,激励学生刻苦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推进我院院风和学风建设,引导学生科学合理开展职业生涯规划。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对象:信息工程学院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25%。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集体,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达到专业所需学分要求,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等各项活动。
4.明确毕业去向,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或已自行创业;或已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或已成功申请出国。
5.在大四学年学业、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注明:以上五点要求必须全部符合,本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与已评选的学校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荣誉不能兼得。当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人数超过25%时,将参照申请者大学期间的综合测评等进行评定。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毕业生在2012年5月20日前提交优秀毕业生申请书、登记表及毕业去向证明材料至辅导员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公示一周。
2.学院在2012年5月30日前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复核,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确定优秀毕业生最终名单。
3.利用毕业典礼或其他重要场合进行表彰。
注: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的申请书、登记表(见附件1)、毕业去向证明材料,申请书、登记表分别上交 电子版和 纸质版,毕业去向证明材料为就业协议书复印件、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者出国留学OFFER复印件等。
五、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学院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ヴィヴィアン 財布,并颁发“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六、附加说明
信息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所有。
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