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以“信息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测评打分表”为主要依据,根据得分高低及专业名额分配依次推选当年度市、校优秀毕业生。
2、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已完成所有课程并且无不及格及重修,无校级及以上处分,并且已经进入撰写毕业论文环节(由导师确认)。
2、测评打分表各项打分细则说明:
(1)思想道德:共3项,总分15分,每项得分0~5分,辅导员根据学生在校表现评定,如是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讲座,是否配合学校、学院日常管理等,是否有违规情况(未受到校级处分)等。
(2)社会实践:共3项,总分35分,两项得分0~10分,一项得分0~15分,辅导员根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情况打分,如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申报创新项目,是否参与各类活动、获奖与否。
(3)科学研究:共2项,总分20分,两项得分0~10分,导师根据学生参与课题研究、论文研究写作情况打分。
(4)课程学习:共1项,总分30分,得分0~30分,教学秘书根据研究生部教学系统排名给予打分,要求拉开一定差距。
(5)论文发表奖励:SCI、EI已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每篇加12分,录用通知每篇加8分;北大核心期刊、CSCD核心期刊(论文评选当年入库)已公开发表论文每篇加8分,录用通知每篇加5分;一般刊物已公开发表论文每篇加2分,最多6分;一般国际会议论文按一般刊物加分;顶级会议论文按SCI期刊加分,需学科负责人签字认定;在各类期刊杂志增刊发表的论文,按照以上标准的一半予以加分。作者署名要求导师排第1、研究生排第2或研究生排第1。
(6)专利加分:发明专利已授权每项加10分,进入实审阶段每项加3分,实审专利最多不超过2项;软件著作权已授权每项加3分,最多6分。作者署名要求导师排第1、研究生排第2或研究生排第1。
(7)荣誉奖项加分:各等级奖项认定包含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荣誉称号,不包括文体类活动,一律以获奖证书为准;同一作品或原因获得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如“挑战杯”作品分别获得市级、国家级奖项,只按照国家级奖项加一次分;市级及以上优胜奖、参与奖、鼓励奖等按校级级别奖项加分,校、院级优胜奖、参与奖、鼓励奖等一律不加分,校优秀学生加4分,校三好积极分子加2分;各类全国级专业协会竞赛、省部级竞赛荣誉等一律按市级奖励加分;各类奖学金奖项一律按评选部门确定加分级别,如在学院层面评定则按院级加分,“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统一不加分;申请国家、市级团体奖项加分需在团体中排名前4且需经学院认定,申请校级、院级团体奖项加分需在团体中排名第1且需经学院认定,各类校级、院级团体奖项如没有明确排名(如是否有队长、负责人等)一律不予加分。其它未尽说明的奖项加分一律以学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