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本科生“三奖”及企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三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及本年度分配给我院各类企业奖学金的推荐评选工作。
二、组织申请
(1)学院成立由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分管领导、辅导员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制定本年度奖学金评选办法。
(2)辅导员向所有学生发布评选办法,并根据国家、上海市、学校制定的奖学金评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报,并根据我院各奖学金分配推荐名额和具体要求,对申报学生进行初选,确定各奖项推荐候选人,向所带学生公示, 向院评审委员会提交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三、评审工作
(1)院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分奖项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打分,根据打分结果确定各奖项推荐名单,向全体学生公示。
(2)获推荐学生按要求填写电子版申报材料或上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辅导员、奖学金评审负责老师按要求审核材料、填写推荐意见。
(3)公示无异议后,院评审委员会整理上报各奖项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由学校评审委员审核后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附: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三奖”及企业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和具体要求
奖项名称 | 候选人数 | 综测排名 | 其他要求 | 年级 |
国家奖学金 | 不超过2人/专业 | 专业排名前5% | 获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或国家级荣誉 | 大四 |
上海市奖学金 | 不超过2人/专业 | 专业排名前5% | 获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或国家级荣誉 | 大三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不限 | 无 | 未获国家、上海市奖学金且获人民奖学金 | 不限 |
企业奖学金 | 不超过4人/专业 | 专业排名前20% | 未获“三奖”且获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 | 有年级要求的奖项按要求分配/无要求的奖项大四2项、大二4项、其余为大三 |
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9日